3月25日,接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文件《关于表彰2013年度人事代理立户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我院在2013年度人事代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被评为立户先进单位,胡瑞芝、闫允霞两位同志获2013年度人事代理立户单位先进工作者。 在2013年度人事代理工作中,我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人事人才政策,积极加强与政府人社部门人才机构的联系,积极解决教职工在人事方面的后顾之忧,为配合人才服务机构规范聘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促进人事代理工作健康发展做出了显著成绩。 ( 胡瑞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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