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 《关于开展向李芳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 豫教党〔2018〕71号 豫人社〔2018〕24号
日期:2018-06-27 00:00:00  发布人:admin 

豫教党〔201871豫人社〔201824

学校各单位:

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董家河镇绿之风希望小学教师李芳,于613日因公殉职,为教育事业献出了自己的宝贵生命。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决定追授李芳同志“河南省优秀教师”。

李芳同志是我省广大教育工作者的杰出代表,是新时期党员干部的优秀楷模,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四有”好老师的生动典范。为进一步宣传李芳同志的感人事迹,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向李芳同志学习活动。现将文件通知转发给你们,希望全校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向李芳同志学习的重大意义,把学习李芳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并将学习活动的落实情况,及时报告党委宣传部。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 关于开展向李芳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doc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追授李芳同志“河南省优秀教师”的决定.doc


联系人:李丹

联系方式:内线6329  手机18813113255

特此通知


中共郑州财经学院委员会

2018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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